各有关高校:
为规范有序推进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(暂行)的通知》(教师〔2017)13号)精神,经研究,省教育评估院决定举办云南省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培训研讨会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时间
2020年10月26日-10月27日
二、 培训地点
昆明学院(地址:昆明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)。
三、 参加人员
(一)师范类高校分管校领导,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, 2020、2021年拟参加认证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、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(每校8-10人);开设有师范类专业的其他高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人,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、专业负责人(每校3-5人)。参训学校名单见附件1;
(二)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,项目管理员、秘书,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。
四、培训内容
(一) 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解读;
(二)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解读;
(三) 师范类专业认证操作实务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培训安排
1.根据日程安排,10月26日下午为项目管理员和秘书培训,请有关参训人员于10月26日14:00到昆明学院办公楼502会议室报到并参训。
2.非在昆高校其他参训人员于2020年10月26日下午到昆明健兴利翡翠酒店大堂报到(酒店地址:昆明官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顺通大道33号)。
3.在昆高校其他参训人员于2020年10月27日8:00到昆明学院办公楼D区报告厅报到。
(二) 请相关高校于2020年10月23日(星期五)中午 12:00前将《培训人员回执表》(附件3,扫描件及电子文档)、《个人健康承诺书》(附件4,扫描件)以“师范类专业认证培训+单位名称”命名并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(三) 本次培训由云南省教育评估院主办、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协办、昆明学院承办,食宿统一安排。参训人员往返交通、食宿费按标准回单位报销。
(四)相关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精心组织,按时参训,遵守培训纪律,确保培训实效。培训承办单位和参训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,做好培训期间疫情防控等安全工作,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确保培训安全顺利。
省教育评估院联系人:张婉尧 联系电话:13708473882 昆明学院联系人:杨波 联系电话:15025184664
电子邮箱:236361248@qq.com
附件:
1、参训学校名单。
2、参训专家、项目管理员、秘书名单
3、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培训人员回执表
4、个人健康承诺